· 公共假期
墨西哥设有七到八个国家带薪假期,包括元旦、宪法日、贝尼托-华雷斯日、国际劳动节、独立日、革命日以及圣诞日。值得一提的是,每六年还有总统就职日的额外假期。
· 年假
墨西哥的员工在公司工作一年后可以享受12天的带薪休假,每年还将增加2天。当假期达到14天时,通常在五年后,员工每五年还将获得两年额外的假期。
· 病假
员工如因与工作无关的原因生病或者无法工作,且在请休病假前4周已缴纳社保,有权请休不超过52周病假且由社会保险局(IMSS)支付员工自病假第4天至第52周的病假工资,该病假工资为其正常工资的60%;如果特殊情况,病假可能延长另外52周;如病假与员工工作相关,其可获得100%病假工资。
· 产假
根据墨西哥联邦劳动法,产假为12周(孩子出生前6周和产后6周);雇员可以与雇主达成协议,在孩子出生前协商休假期限,以便在孩子出生后享受部分产前未休假期。
· 哺乳假
女性员工有权在孩子出生后的6个月内的哺乳期内额外享有2个30分钟的哺乳时间,以便在雇主安排的足够卫生的地方喂养孩子;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点,则双方可以同意将其工作时间减少一个小时
· 领养假
女性员工在领养孩子后有权请休6周领养假;墨西哥社会保险局(IMSS)为这6周支付相应的产假津贴。
· 陪产假
男性雇员有权因子女的出生或收养而请休5天的带薪陪产假